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,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,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自起,全县启用电子监控设备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、在机动车道行驶、逆向行驶和驾乘人员未按<a href="http://sdclhl.com" target="_blank" hr 乐鱼体育官方网站ef=http://sdclhl.com target=_blank>乐鱼体育官方网站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拍摄取证,并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到就近的警务服务站、交巡警中队接受处理。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,文明驾驶、平安出行。公告日期起止: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1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