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盗窃公路护栏一案,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,法院当庭判决陈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三年零四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。陈某某认罪认罚,当庭表示不上诉。
今年1月至4月期间,被告人陈某某在县江界河镇、天文镇,多次盗窃堆放在路边拟更换或者正在使用的公路护栏238块、端头5个,当作废铁卖给他人非法获利15000余元。经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,陈某某盗窃的护栏及端头价值人民币60291元。陈某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,自愿认罪认罚。
县检察院审查认为,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多次秘密窃取公共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相关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,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县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、罪名和量刑建议,当庭作出上述判决。乐鱼体育官方网站乐鱼体育官方网站